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中南林发〔2026〕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法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张小罗
成员:梁旭、刘卫东、于智超。
二、转入名额
除申请转入人数占比超过当年招生人数30%以上的专业外,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法学专业转入不超过21人,知识产权专业转入不超过13人。
三、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2025级学生);
注:2024级学生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执行。
2.学习态度端正,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校规校纪,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4.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原则上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创业期间取得良好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复学时可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的专业;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或复学后学校无学生所学原专业以及无原专业对应接收年级的;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5.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或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6.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2.以特殊转专业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3.从外校转入、转专业录取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6.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四)转专业受限条件:
1.高考文科类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文科类、文理兼招类专业;
2.高考转专业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 理科专业限制,但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申请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校其他专业学生可按要求申请转入。
四、程序及日程安排
1.6月12日前。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网站上公布“实施方案”。
2.6月13日-17日。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获得所属学院同意。
3.6月18-23日。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提交转入申请材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申请书、截至2026年6月10日机器打印的本科成绩单,总计3项)交到博明楼408于智超老师处。
4.6月24日-25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5.6月30日-7月2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6.7月5日-7日。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通过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其他
监督电话:(0731)85623513
联系人:梁老师
地点:博明楼408
法学院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