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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迎接生态环境法典”学术研讨会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12-08 点击数:

【法学院网讯 文/周训芳】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准备和理论研究工作,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委会于2025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迎接生态环境法典”学术研讨会。会议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委会委员以及有关生态环境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出席会议。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朱晓勤教授主持开幕式。

我院周训芳教授、张雯慧老师参加了研讨会,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孙佑海教授的主题报告。周训芳教授会议上作了题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法学教育发展前景展望发言。

周训芳教授在发言中提出,“十五五”时期,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将趋于定型化,中国自主生态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形成,相应地,生态环境法学教育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带动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迅速发展。周训芳教授认为,高校将开设生态环境法学本科课程,生态环境法学原理、污染控制法专题、生态保护法专题、绿色低碳发展法专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题、生态环境司法专题等研究生课程;教育部、司法部将通力合作,在司法考试中增加生态环境法题量和分值,推动司法考试在调动本科生学习生态环境法学主动性方面发挥指挥棒作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关、生态环境刑事侦查机关、检察公益诉讼机关、生态环境审判机关、生态环境法学教育机构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纽带,实现普法、释法、用法、教学、研究深度融合发展,结成紧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周训芳教授在会议上介绍了我校法学专业生态环境法学教育的发展情况。(一审/于智超 二审/张小罗 三审/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