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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约共建教学实习基地

发布人:于智超 发布日期:2026-08-14 点击数:

【法学院网讯 文/张惠泽雪】为深耕校院协同育人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双向贯通,8月12日上午,我院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交流暨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活动在株洲中院举行。我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张小罗、法律系主任黄娟、双碳法治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阳永恒、法律系教师王梅,株洲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益恒、株洲中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仪式上,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我院与株洲中院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全面启动。

我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张小罗对株洲中院为我院学子搭建优质实习平台、给予悉心实务指导致以诚挚谢意,并详细介绍了我院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果。她指出,学院始终致力于林法融通型法治人才培养,将知林爱林理念贯穿育人全过程,历经30余年探索积淀,为地方建设和行业发展输送大批高层次法治人才,法学专业办学实力广受各界肯定,社会声誉持续提升。她强调,与株洲中院共建实习基地正是法学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高校+法院"协同育人机制,促进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期待双方进一步加强协同互动,以需求契合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以资源联合夯实高水平法学教研,合力谱写院校合作全新篇章。

株洲中院政治部主任王益恒对法学院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株洲中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情况。他表示,深化院校合作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途径,此次实习基地签约是双方优势互补、协同育人的具体实践,株洲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实务资源优势,为实习生合理安排岗位,在实务技能方面提供系统指导,帮助实习生尽快实现从法学理论到司法实践的转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在课题调研、学术交流等领域拓展合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合作机制。

我院一行还实地走访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并参观了实习生宿舍,详细了解实习生生活保障情况。我院实习生孙禹涵为随行人员详细讲解各功能分区与业务流程,以专业姿态展现了林科大法学学子的优秀风貌。(一审/于智超 二审/张小罗 三审/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