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验总结
此时此刻犹如回顾高考时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时的情景,点点曙光激励着我们高昂的斗志,虽不清楚这曙光究竟能照亮多大的一片天,但各种各样的压力使然,在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人都无法逃避,也许这压力不是坏事。
法律人是社会的精英,法律工作也是神圣的,法律职业是受人尊重的。因此,自觉维护提升我们头上的荣耀是我们的责任。于是,作为一个以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升法律人素养,打造法律信仰,推行法治建设”为目标的国家司法考试应运而生,成为了一个想进入法律职业的必过门槛。
谈经验无非是老生常谈,其实我不太相信所谓的经验,因为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法,强行的改变你业已习惯的方法是徒劳也是不人道的。但我相信“成功的经验不可复制,但失败的经验却是值得借鉴的”,通向成功的道途千千万万,不必拘泥于一条也许并不适合你的他人的成功之路。现在只是和大家分享我的学习方法,仅供参考,不必模仿可借鉴。
准备司考,我觉得首先要知道考些什么,各卷考哪些科目,学会去分析!然后是资料,我全部的复习资料是万国的一套教材,指南法条,历年真题,由于时间的限制,教材和法条各看了一遍,但像民法刑法这样的重点学科,我看教材是多看了一遍的,理论性强,理解多于记忆,我认为在复习之始就应该看。至于法条,由于最后没时间,我重点看了三大诉讼法和商法,原因是这几科记忆性强,在研究真题的时候就能发现。到最后如果时间紧,尽量多看真题,真题永远都是经典,它指示着出题者的方向。
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应该要知道那些学科是重点学科就要重点复习(三大实体法和程序法),在重点学科里那些是重点知识,在重点知识里我们应该怎样重点理解;在复习的时间段里,我们也要分不同时间去看书,什么时候我们要通看,而什么时候我们又要重点看。我认为刚开始复习课本时应该通看,而后面就重点看。我想讲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如果你感觉自己还有很多没看,你也不要慌,考记忆性的而分数考得又多的科目此时就要重点准确的记,多看这些科目的真题法条(三大程序法和商法)。这些我们都要学会去分析,而不能看书一看到底,我们需要在有效的时间里效率最高,就少不了思考。
看教材和法条当然得联系案例,其实有些案例不必真实或书本上存在的,可以凭着自己的想象构造出来,如果你分别是被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法官你会如何去处理,怎样才能做到公平正义。通读教材和发条后,要思考立法者的意图是什么,他们在维护或遏制什么,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法律不悖常理”,弄清各个法律设定的目的,就算你记不清法律的具体规定了,但你仍然可以根据日常的道德、习惯来推断。但法律毕竟不同于道德习惯,所以对于一些特殊的条文当然需要重点记忆,尽量做到记忆准确,不留漏洞。
研究历年真题自然是想弄清出题人的意图,但我觉得最重要的目的不在此。出题人随着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或者出题人的突然变动都会改变出题风格,我们应把重点放在对自己知识点的检验、查漏补缺之上。现在市面上流传的模拟题没有必要买,真题的答案尚且争议颇多更何况模拟题,对于滥竽充数的模拟题,我觉得大可不理,避免费力不讨好。
至于培训班,因人而异,因为我没上过培训班,自制力差点的可以去尝试一下,能每天坚持复习的就没有必要,但自己一定要给自己定一个远期粗略近期详细的计划,并能遵守执行。
最后,我的是,信心是前提,坚持和努力是必须,方法和技巧是要掌握,做到此,成功就不远了!
不过虽然写的主题是司法考试的经验,但我们,作为法律人,我希望学习法律的同学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法律是精英教育,同时它也是建立在任何学科的基础之上的!任何法律体系和制度的建立,在其背后都意味着它的深刻法理和法意。学法律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能加强你的理解还能培养你的法律素养!
我一直认为法律知识是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变化的,但法律思维是一个恒定的东西,同时也是作为法律人必备的!学会思考每一个法律问题,学会多思考,不要只学表面的知识。
记得一代刑法学大师马克昌说过:我们作为法律人,作为未来整个社会制度的承载者,应该要有哲学家的理性思维,法学家的洞察能力,文学家的人文情怀,经济学家的经济头脑,伦理学家的道德责任!他重点强调了,学些哲学知识能够增强你的法理,学文学可以使你更能够了解人的内心活动。
最后,我想用苏格拉底的一句话来总结:没有经过反省,检讨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我们只有不断的反省检讨自己每天所做,不断的思考每个问题才能发现问题,这样才能学到精髓!